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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建築行業前景講解,好日子來了 ! 發布時間 :2019-05-24 瀏覽次數 :4619

      由於建築行業這些年的迅速發展 ,很多人還是很關心未來建築行業前景是怎樣的 ?以及中國建築業未來如實更好的實現高質量發展 ?今天就和土築虎小編一起詳細的來了解下 。

     根據專家研究的結論 ,建築業每增加1萬元的產出 ,將對國民經濟其他行業產生7345元的直接生產拉動和16700元的間接拉動 ,間接拉動數值位列國家42個經濟部門的第14位 ,而建築業的影響力係數為1.2317 ,在42個部門中位列第16位(房地產影響力係數隻有0.3193 ,排倒數第一位) 。

    建築行業

      建築業的固定資產形成總額占到全社會固定資產形成總額的54% 。

      特別是“十三五”期間 ,無論是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領域 ,還是海綿城市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地上地下停車場的建設 ;無論是加快城鎮化進程 ,還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各種大型基礎設施建設 ;無論是長江經濟帶建設 ,還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都離不開建築業。在踐行“一帶一路”倡議方麵 ,建築業同樣是主力軍 。

      改革開放以來 ,中國建築業的實力明顯增強 ,對國家經濟及改善人民生活的貢獻有目共睹 ,用“成績輝煌”形容也不為過 。

      2019年 ,中國建築業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怎樣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 、從固定資產投資形勢角度分析

      2017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31684億元 ,比上年增長7.2% ,2018年1~9月份 ,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483442億元 ,同比增長5.4% ,其中 ,民間固定資產投資301664億元 ,同比增長8.7%。根據以往發展規律 ,第四季度無論投資還是建築業總產值都會有一定幅度上升 ,何況國家已要求加大國有資金投入 ,保持經濟平穩發展 ,所以 ,預計2018年投資額不會低於8%的增長 。由於國家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大力支持 ,民間固定資產投資額有望在四季度上升到兩位數的增長 。

      建築業的發展曆來與固定資產投資密切相關 ,2018年的投資增長必定為2019年建築業市場帶來活力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 ,我國城市化率到2020年達到60%左右 ,根據日本 、韓國的發展曆程 ,城市化率達到70%以後 ,建築業發展會進入拐點 。因此 ,在沒達到拐點之前(2017年全國城市化率為59%) ,建築業發展還是處於與城市化率同步上升的區間 ,雖然有可能增速放緩 ,畢竟處於上升階段 。從區域的投資也可以看出 ,我國東部大中城市的城市化率已經接近日本和韓國的拐點數值 ,因而2018年1~9月東部地區的投資同比僅增長5.8% ,而中部地區的投資增長9.6% 。中國幅員遼闊 ,發展不平衡的中西部地區城市化率偏低 ,發展的空間巨大

      2018年11月18日 ,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 :“以北京 、天津為中心引領京津冀城市群發展 ,帶動環渤海地區協同發展 。以上海為中心引領長三角城市群發展 ,帶動長江經濟帶發展 。以香港 、澳門 、廣州 、深圳為中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帶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 。

      以重慶 、成都 、武漢 、鄭州 、西安等為中心 ,引領成渝 、長江中遊 、中原 、關中平原等城市群發展 ,帶動相關板塊融合發展 。加強‘一帶一路’建設 、京津冀協同發展 、長江經濟帶發展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的協調對接 ,推動各區域合作聯動” 。意見釋放出今後固定資產精準投放的信號 。2019年建築市場形勢預計好於2018年 ,但作為建築企業的市場布局 ,要緊隨國家大的發展戰略 ,及時進行調整和跟進 。

      二 、從建築業營商環境改善角度分析

      自國辦發2017年19號文《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建築業支柱產業的地位後 ,在中央各有關部門的關心下,建築業的營商環境逐步得到改善 。

      1.最低價中標規定被取消隻是時間問題

      據悉 ,財政部對全國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在政府采購中建立最優品質中標製度的建議》給予了明確答複 :將調整最低價優先的交易規則 ,研究取消最低價中標的規定 ,取消綜合評分法中價格權重的規定 ,按照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著力推進優質優價采購 。財政部2017年87號令就對最低價中標有所遏製 ,文件規定 :“明確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 ,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這次對人大代表提案的答複更加直截了當 ,勢必會扭轉最低價中標盛行的局麵 ,正如建築行業有識之士說的 :“最低價中標原則一天不變 ,行業就很難有什麽工匠精神 ,更不用說樹立中國品牌了 。某個20年前的魯班獎項目 ,由於是最低價中標工程 ,質量根本經不住時間考驗 ,僅20年就千瘡百孔 ,慘不忍睹,對比一下老祖宗給我們留下的幾百年 、上千年的建築 ,有的甚至還在使用 ,真讓我們這代建築人汗顏啊!”

      所以 ,盡快取消最低價中標的規定將為全行業帶來福音 。江蘇省於2018年11月22日在全國率先出台了優質優價的文件 ,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8年24號公告 ,對建設工程按質論價 ,在《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中明確規定了計取方法 。其中 ,工程按質論價費用按國優工程 、國優專業工程 、省優工程 、市優工程 、市級優質結構工程五個等次計列 ,並強調“工程按質論價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 ,用於創建優質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中增列揚塵汙染防治增加費 ,該費用為不可競爭費 ;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中的省級標化工地增加費按不同星級計列” 。這才叫接地氣 ,這才是為施工企業減負做實事 。

      2.工程質量甲方負首要責任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對涉及工程質量安全的多項內容進行了規定 ,重點突出 :在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中 ,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 ,並且全麵落實質量終身責任製 ;推進工程質量保險製度的建設 ,通過市場手段倒逼各方主體質量責任的落實 ;強化事故責任的追究 ,嚴格執行對事故責任企業責令停業整頓 、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規定 ;推廣BIM等建築業10項新技術 。文件不再籠統講五方責任主體,重申了建設單位負首要責任 ,並且是終身負責 。

      3.招投標“失信”將被嚴懲

      2018年3月21日 ,國家發改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等24個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 ,該通知不僅對投標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懲戒 ,同時也明確了對招標人的懲戒 ,招標人相關責任人(包括招標代理機構)和評標專家出現違法行為 ,也將受到嚴懲 。這個通知落實到位後,建築市場上屢見不鮮的陪標 、轉讓中標項目 、把中標項目肢解分包轉讓 、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評委通過行賄謀取中標等亂象將逐步減少 。

      4.對於甲供材項目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針對建築市場愈演愈烈“甲供材”現象和施工企業抵扣空間被大幅壓縮的情況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 ,把原來有關文件規定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 ,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裏的“可以選擇”刪除 ,修改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這就意味著 ,原來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相比是相對弱勢的 ,雙方為交稅方式扯皮 ,現在明確隻要建設單位自行采購主材 ,該項目就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

      5.《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範》發布

      由於過去基建驗收程序製度上的缺陷 ,造成工程質量驗收了 ,但尚未竣工結算 ,住房銷售許可證卻發放了 ,使得施工企業為了結算問題傷透腦筋 。由於結算扯皮 ,甲乙雙方對簿公堂的有之 ,企業因此被拖垮的有之 ,因工程結算拖延 、拖欠工程款而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群體事件到年底也時常發生 。2018年3月1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第1667號公告發布了國家標準《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範》 。在中國推行依法治國的今天 ,建築業迫切需要這樣一部法規 。目前 ,該規範已經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上公開 ,並且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規範建築市場做了大好事。

      6.住房城鄉建設部為拆除“市場壁壘”再發力

      為打破行政性幹預 ,防止市場壟斷 ,嚴肅查處違規設置市場壁壘 、限製建築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的行為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開展建築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 ,對擅自設置任何審批 、備案 、告知條件等事項的 ;對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區注冊設立獨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對強製扣押外地企業和人員的相關證照資料的 ;對要求外地企業注冊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的 ;對將資質資格作為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區承攬業務條件的 ;對以本地區承攬工程業績 、本地區獲獎情況作為企業進入本地市場條件的 ;對規定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辦理入省(市)手續等五花八門的地方保護主義做法進行督查 。如果這項工作成為常態 ,相信會逐步消除跨省跨地區經營企業拓展市場的壁壘 。

      7.六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發文 ,上調人工單價

      多年以來 ,工程定額中的人工工資與市場上實際的人工工資存在嚴重的倒掛現象 ,企業按照定額人工的標準 ,難以招到工人 ,並且定額人工單價的調整往往也是滯後市場實際很長時間 ,企業因而在此問題上不得不承受“政策性虧損” 。可喜的是 ,在國家優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 ,全國已有6個省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發文 ,上調了人工工資單價。

      2018年9月26日 ,廣西發布公告征求意見 ,對建築與裝飾工程 、市政工程 、通用安裝工程及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中人工單價進行調整 ;

      2018年9月30日 ,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文 ,把建築 、市政等綜合工日單價從64元/工日 ,調整為91元/工日 ,上調幅度達42.18% ;

      2018年11月26日 ,河南省建築工程標準定額站發文 ,公布了2018年下半年的人工價格指數 ,其中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的人工費比上半年上調了8.2% ,公布的抹灰工 、鑲貼工與裝飾木工的人工工資信息單價為192元/工日 ;

      2018年11月28日,陝西省以陝建發〔2018〕2019號文通知 ,建築 、裝飾 、市政 、園林等綜合人工單價從原來的90元/工日調整為120元/工日 ;

      2018年11月29日 ,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文 ,把建築工程 、裝飾工程 、安裝工程 、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工程的人工綜合單價分別調整為110元/工日 、120元/工日 、120元/工日 、103元/工日和103元/工日 ;

      2018年11月30日 ,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發文 ,對13個市 、州2009年版的計價定額進行了修訂 ,人工工資計價普遍上調6% ,成都市區建築 、市政等工程項目人工工資均調到123元/工日 。

      隨著更多的省份出台類似的上調人工單價的文件 ,2019年 ,施工企業將迎來更多利好消息 。

      三 、從有關製度改革角度分析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 ,為企業創造高質量發展的優良環境已經成為共識 。為此 ,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

      1.統計主管部門的建築業統計製度需改革

      建築行業除了建築施工以外 ,還有不少配套門類 ,如鋼結構 、金屬門窗 、裝飾幕牆 、彩鋼板等 ,這些企業的主要工作包括工廠製作和工地安裝兩部分 ,他們需要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相應的專業資質 。當然 ,這類企業如果發生質量 、安全事故 ,發放資質證書的監管部門肯定是責任主體之一 。

      本著“責權利”一致的原則 ,這些工廠製作的專業企業完成的產值 、利潤 、稅金 ,理所當然應該屬建築業統計 ,但是統計部門設置的計算機代碼 ,把建築業這些專業企業的業績自動生成在工業門類統計 ,如此便形成一種怪象 :建築行業為拉長產業鏈 、轉型升級做的越多 ,劃到工業門類的就越多 ,這對建築業是不公平的 ,沒能客觀反映建築業每年的業績 。

      特別是在推行裝配式建築如火如荼的今天 ,裝配式作為建築工業化發展的必然趨勢 ,今後麵臨統計製度上的尷尬將更加突出 。盡管裝配式是發展方向 ,但裝配式越發展 ,建築業總產值不增反降 ,都算到工業門類上了 ,反映建築業對社會的貢獻—利潤 、稅金也必然少了 。比如 ,建一個產業化基地 ,建築企業自身投資上億元 ,最後統計上不承認是建築業創造的價值 。目前 ,江蘇一個省大大小小PC類型的建築產業化基地(產業園)將近200家 ,如果統計製度不進行配套改革 ,是無法反映建築業的實際情況的 。

      再者 ,國家建築業統計方法實行的是“在地統計”或稱“屬地統計” ,也就是說 ,以省(市) 、市 、縣為行政區域劃分,凡是在某一個區域內的項目 ,不管施工隊伍是央企還是地方企業,也不管是當地隊伍還是外地隊伍 ,統統進行“在地統計” 。

      這種方法對於國家來說 ,理論上可以做到“不重 、不漏” ,對於農業 、製造業 、服務業等行業都沒問題 ,但是對於建築業實際上是不適合的 ,弊端有三個 :

      一 、建築業企業多數是外向型的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根據“誰施工誰統計”的原則 ,可行 。如果離開當地的項目 ,幹了活兒不能統計 ,那麽就會出現“走出去”施工越多 、完成的經濟指標越少的笑話 ;

      二 、外地進入本地的企業完成情況 ,當地統計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都無法掌握 ,外地企業多以分公司形式存在 ,不是核算主體 ,財務報表無法填報 ;

      三 、建築企業的流動性大 ,基本上是項目中標在哪裏就在哪裏幹 ,幹完沒新項目銜接就離開 ,如果按照“在地統計”方法 ,數據根本統計不上來 。

      企業民營化以後不可能正常安排專職統計人員 ,央企管理規範 ,但據說管理成本也是意想不到的大 ,僅統計工作為完成錯綜複雜 、各條線上的報表 ,其工作成本占到企業總成本的2‰ ,如果像社會上流行的“統計 ,統計 ,三分統計七分估計”說法 ,那麽這種統計還有什麽意義 ?所以 ,統計部門要深入到建築企業進行調研 ,設計出適合建築行業的統計報表製度 。

      2.稅務主管部門針對建築業的稅收政策有待完善

      首先 ,營改增相關政策亟待完善 。雖然建築業增值稅由11%降了一個百分點變為10% ,貌似負擔減輕了 ,但可以看到主要材料的稅率也從17%降至16% ,能抵扣的也少了一個百分點 ,幾乎相互抵消 ,再加上住房城鄉建設部文件(建辦標〔2016〕4號)規定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中增值稅率由11%調為10% ,也就是說 ,對於在此文件出台後新承接工程項目在與建設方結算時 ,總金額也隨著11%調為10%而下降 ,施工企業沒有因稅率下降而受益 。

      “建築業營改增減稅千億元以上”的說法從邏輯上分析是說不通的 ,千億元數量級不是小數字 ,稅收減輕千億元,那麽利潤應該相應增加 ,可是為什麽2017年建築業的產值利潤率比上年反而下降了 ?答案顯而易見 。建築業是支柱產業 ,承載著幾千萬人的就業 ,並且是貨真價實創造社會財富的實體經濟 ,希望有關部門切實給予重視 ,真正減輕企業負擔 。

      其次 ,按照國家規劃2020年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要達到20%以上 。現實中為什麽推行難度大 ?除了一次性投入巨大 ,一般中小企業根本沒有這個資金實力 ,還有個根本原因是裝配式建築與傳統施工相比,每平方米造價成本要高不少 。根據規劃 ,未來一到兩年內我國裝配式建築將成為一個市場規模達到萬億元的產業 ,未來5年甚至有10倍增長空間 。

      麵對這樣的產業 ,稅務部門能否到裝配式基地做個調研 ,解決一下部品件在車間生產按16%征增值稅 ,運送到工地安裝這些部品件又要征10%增值稅是不是重複征收的問題 。如果是從車間出來賣給別人裝配 ,不存在重複 ,但目前有條件搞裝配式的很多大企業都是下屬構件廠(基地)自己生產部品件 ,自行運送到工地上進行裝配 。筆者認為 ,隻有從各個環節來降低成本 ,才能促進裝配式建築蓬勃發展 ,對於這一點 ,掌握稅收政策的部門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 。

      在此需要強調的是 ,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 ,我國尚有很大的差距 :美國住宅用構件和部品的標準化 、係列化 、專業化 、商品化程度幾乎達到100% ;法國主要采用的預應力混凝土裝配式框架結構體係裝配率可達到80% ;英國的鋼結構建築 、模塊化建築在新建建築的占比也達70% 。中國要在這一領域奮起直追 ,裝配式建築的成本必須降下來 。

      關於個調稅超出5000元基數部分交稅的問題 ,稅務部門也應該作具體分析 。大部分農民工月工資都超過5000元 ,需按規定納稅 ,但是通常全社會都是按8小時工作製來考慮的 ,而建築行業工人的報酬超出5000元部分 ,百分百都是靠延長勞動時間獲取的 。

      建築工人多數工作10~12小時 ,甚至14小時 ,那麽月工資超5000元需納個人所得稅 ,一刀切做法放在建築行業似乎不盡合理 ,希望稅務部門負責頂層設計的同誌深入工地 ,實事求是破解這一難題 。

      因為建築行業勞動力短缺 ,工人幹一天就要拿一天錢 ,根本不考慮交稅的因素 ,超出部分基本上是用工企業代交 ,如果考慮建築工人實際工作時長 ,應該測算個打折的係數來計算建築工人的納稅基數 ,建築企業才能合理合法減輕負擔 。或對建築工人以年收入計算稅負 ,這樣也合理些 ,因為工人隻有幹活才有錢拿,在比較惡劣的雨雪天 、霧霾天和北方冰凍天 ,都是沒法在工地幹活的 ,也就沒有收入 ,以年收入來算也許更符合建築業實際情況 。

      3.實行實名製以後 ,社保政策需進一步完善

      建築行業不同於製造業工人在固定的工廠車間勞動 。建築業的工人是隨著項目走的 ,流動性大 ,如果社保不能有效流轉 ,那麽當工人從甲企業“跳槽”到乙企業 ,甲企業為其交社保了 ,由於帶不走 ,乙企業接受這個工人還得為他交社保 ,這樣勢必造成企業負擔增加 ,而工人並沒有享受到應該享受的保障 。

      社會保障費在定額中的取費也應該緊跟形勢發展、及時加以調整 。現實的取費造成缺口較大 ,以前沒有實行實名製 ,有的企業還可以打擦邊球 ,能不交就不交,現在實行實名製 ,並且是稅務部門在執行 ,必須按實交納 ,從取費源頭解決好社會保障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 。

      總之,穩定增長的情況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特別是在建築行業,並不斷優化的基礎上在中國的商業環境,特別是在建築行業的發展,中國的建築行業在2019年將迎來另一個發展的春天 。如果相關製度在設計和改革中得到進一步完善和規範 ,中國建築業將在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道路上邁出更大步伐 。